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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bt365备用网站“杰出大气学子”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气科学学院 | 发布日期: | 作者: 】     【选择字号:
2013级本科生各班:
为鼓励和支持我院学生勤勉治学、勤谨为人,我国著名气象学家、大气科学学院名誉院长丑纪范院士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半干旱气候变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大气科学学院院长黄建平教授共同捐资15万元,设立“杰出大气学子”奖学金,评定工作由黄建平教授为组长的评定小组负责。现将2016-2017学年“杰出大气学子”奖学金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 评选对象:
有志于在大气科学学院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2013级大气科学学院本科生。
2. 奖助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必修课中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在班级30%之内;
3)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以及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奖励额度与标准
1.奖励本科生3-6名,奖励总金额为基金每年银行利息部分;
2.获得该奖学金的本科生在进入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或以上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评审程序
1.学院在兰州大学学生处发布“杰出大气学子”奖学金的评定通知,大气科学学院负责本奖学金的宣传组织工作;
2.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须填写《bt365备用网站“杰出大气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3.大气科学学院“杰出大气学子”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入围人选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大气科学学院将评审结果报送学生处,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学校财务处根据学生处确认的名单,负责本奖学金的发放。
四、获奖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受奖励资格:
1)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2)生活不节俭,酗酒、赌博和奢侈浪费者。
3)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
4)其它不符合奖学金宗旨的情况。
5)获奖资格一经取消,将从原申报学生中重新择优评定。
五、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者于12月1日18:00之前将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办公室1725,电子版发送至houhk@lzu.edu.cn。同时登陆兰州大学学工网提交申请。
 
大气科学学院
2016年11月28日
“杰出大气学子”奖学金管理办法.doc
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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